根据国务院扶贫办、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19号)文件精神,经各低收入农户申请,由各村、乡镇街道初审后上报县教育局、农业农村局对申请助学对象进行联合审核后,对以下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农户子女享受“雨露计划”助学的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3日至8月2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个人真实姓名,公示受理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地址:安文街道江滨路70号,联系人:潘伟安,韩静萍,雨露计划公示名单.xlsx磐安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