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盘活存量低效工业用地,优化发展空间,提升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推动我县工业经济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特延长本意见有效期,现征求各部门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2024年5月17日前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电子邮箱:1484907290@qq.com附件:关于继续实施三门县“腾笼换鸟”专项经费提取落实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三门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24年5月10日关于继续实施三门县“腾笼换鸟”专项经费提取落实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盘活存量低效工业用地,优化发展空间,提升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推动我县工业经济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现对《三门县“腾笼换鸟”专项经费提取落实和使用管理办法》(三经信〔2022〕23号)予以延期,具体如下:三经信〔2022〕23号文件继续施行,有效期自2023年12月31日至202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