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泾县促进跨境贸易发展的若干扶持政策》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泾县促进跨境贸易发展的若干扶持政策》业经县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024年7月8日泾县促进跨境贸易发展的若干扶持政策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二、扶持标准根据企业开展跨境贸易业务的方式及完成业务量,按下列标准政策扶持:(一)鼓励企业开展AEO认证对我县成功获批AEO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二)鼓励企业办理RCEP原产地证对我县企业在宣城贸促会、宣城海关办理RCEP原产地证每单给予奖励0.1万元,其中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办理RCEP原产地证每单给予奖励0.15万元(不重复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5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一次性奖励5万元,三、附则(一)本政策奖励审核由县科商工信局和县财政局负责,(二)奖励方式:企业按政策规定向县科商工信局提交申报材料,经县科商工信局和县财政局审核无误后,由县科商工信局依据政策兑现给企业,由县科商工信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