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山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和烟台市人民政府第150号令《烟台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中国核工业二四建设有限公司对“中国核工业二四建设有限公司烟台核设备制造中心扩建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地理中心位置坐标为:东经121°10'43",北纬36°43'59"),建筑系数52.01%,容积率1.01,绿地率14.85%,主要建设钢结构预制厂房(模块车间、钢结构车间)和二层物资仓库及辅助生产设施,4.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为8000万元,三、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主要有: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遭质疑可能带来的风险,项目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风险,项目施工过程对周边交通产生影响的风险等,发表意见或诉求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五、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单位及联系方式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单位:中国核工业二四建设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工电话:18105450310电子邮箱:328586791@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中国核工业二四建设有限公司烟台核设备制造中心扩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意见和诉求)六、公示期限为期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