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我局草拟了《台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至公告截止期满,未收到社会公众相关意见建议,日前,根据省政府发文的省级行动计划,结合各单位反馈意见,我局修改完善后形成了二次征求意见稿,现再次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8月24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一、传真方式:0576-88581184,请在传真件上注明“二次意见反馈”字样,二、信函方式:椒江区白云山南路108号(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请在信封上注明“二次意见反馈”字样,联系地址:椒江区白云山南路108号(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台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二次征求意见稿).doc台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