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鄞州区农村职业经理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鄞委农办发〔2024〕5号)文件精神,经现场路演、专家评审、各镇审核,确定5位农村职业经理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5日至7月23日,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相关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联系单位:鄞州区农业农村局(鄞州区惠风西路55号)联系人:王玉追联系电话:0574-87419757附件:2024年鄞州区农村职业经理人评定结果名单鄞州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