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三明市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一般性展位收回、调整和安排等工作,充分发挥广交会对我市外贸企业拓展市场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福建省交易团出口展一般性展位安排和使用管理办法》(闽商务〔2024〕97号),结合我市实际,起草我市广交会展位分配办法,现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建言献策,一、征集时间从公告之日起,截止时间2024年7月25日,二、征集方式登录三明市商务局网通知公告栏目,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三明市商务局外贸与口岸科的邮箱smswwmk@163.com,三明市商务局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