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加快推动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的通知》(川农函〔2024〕216号)、区人民政府《关于报送〈广元市昭化区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函》(昭府函〔2024〕51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对实施我区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服务主体进行公开遴选,现将遴选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的内容公告如下,并具有示范带动作用、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的从事粮油作物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耕、种、防、收、烘)的各类经营性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具有组织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和经验,区农业农村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审合格的服务主体报广元市昭化区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小组审核认定后通过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服务主体,项目实施时间为2024年8月—12月,无异议后服务合同报实施区域所在镇及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联社存档备查,服务主体按要求填报《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业汇总表》后,参照省农业农村厅、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印发的《四川省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中“综合托管系数”情况,由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联社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后确定,特此公告广元市昭化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7月30日附件:附件1.docx附件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