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组织开展我市2023年度东莞市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一)资金的支持范围主要包括:增资扩产贷款贴息资助、创新载体建设奖励、电池产品出口认证资助、示范应用资助、公共服务平台资助5个方面,申报企业、项目须满足以下条件:(一)资金申报单位须是在东莞市注册成立,找到“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对应栏目(共有5个栏目)进行线上申报,申报单位线上提交材料后,申报单位线上提交材料后,由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受理(如需补正材料,将由市发展改革局通知申报单位提交纸质材料,由市发展改革局根据项目数量组织专家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市发展改革局将项目资助计划向社会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官网http://dgdp.dg.gov.cn),市发展改革局将公示无异议或异议排除后的资助计划上报市政府,市发展改革局按照工作流程办理资金拨付,四、其他事项(一)政策及申报咨询1.网站查询:(1)登陆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官方网站(http://dgdp.dg.gov.cn),2.电话咨询: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创新和产业发展科,(二)资金申报单位应对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附件:1.增资扩产贷款贴息资助项目资金申请报告(2023年度).docx2.创新载体建设奖励项目资金申请报告(2023年度).docx3.电池产品出口认证资助项目资金申请报告(2023年度).docx4.示范应用资助项目资金申请报告(2023年度).docx5.公共服务平台资助项目资金申请报告(2023年度).docx6.《东莞市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工作指引.pdf7.东莞市加快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pdf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