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2年(第29批)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南开区2022年(第29批)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认定范围围绕打造“1+3+4”现代产业体系,二、申报条件(一)企业领导层重视技术创新工作,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支出不低于600万元,(七)申报企业所在区已开展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三、申报材料需参见附件1:《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具体申请材料内容包括:《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见附件1—1)、评价表及必要证明材料(见附件1—2),符合《管理办法》第六条要求的企业积极申报,申报企业按照《工作指南》编制申报材料,5月20日前向我局报送正式申报材料一式7份,将前期报送申请材料中的六份及电子版光盘一份报送到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85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窗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管理办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直接认定为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附件:1.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2.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企业名单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