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相关企业:根据省市文件要求,经镇(街道)上报以及相关部门联合审定,现将2023年度参评企业的评价用地面积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7月29日-8月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供书面材料报海盐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联系科室:海盐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产业发展科联系电话:0573-86582979附件:海盐县2023年度“亩均论英雄”绩效综合评价用地面积公示表海盐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7月29日附件:海盐县2023年度“亩均论英雄”绩效综合评价用地面积公示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