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高水平建设人才生态最优市的40条意见》(温委人﹝2020﹞1号)和《温州市人才住房补贴政策操作指南》(温住建发﹝2019﹞157号)的规定,经区组织宣传部、交通和建设局、人力资源局联合审核,拟认定李求杰等7人为符合人才住房补贴享受资格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4月25日至2022年4月29日止,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以来电、来访等形式向下列单位反映:区组织宣传部:86529015,区交通和建设局:86996613,区人力资源局:86996801,附件:温州浙南产业集聚区2022年度4月份拟享受人才住房补贴人员名单.rar中共浙南产业集聚区(经开区)组织宣传部浙南产业集聚区(经开区)交通和建设局浙南产业集聚区(经开区)人力资源局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