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开展2024年东莞市“促升规、稳在规”规上工业企业奖励项目申报工作,(二)2022年首次纳入规上工业企业库并且在2023实现产值比2022年全年增长20%及以上的企业,二、申报资助条件(一)在东莞市注册登记,(二)不存在关于印发《关于东莞市促进经济发展类专项资金不予资助范围的若干规定》(东财规〔2023〕2号)规定的不予资助情况,三、资助标准(一)对2023年投产即上规的工业企业,2022年投产即上规的工业企业并且在2023年实现产值比2022年全年增长20%及以上的企业奖励10万元,(二)对2023年新上规的工业企业,2022年首次纳入规上工业企业库并且在2023年实现产值比2022年全年增长20%及以上的企业奖励最高5万元,找到“2024年‘促升规、稳在规’规上工业企业奖励项目”对应栏目进行网上申报,市工信局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市工信局审核企业是否符合奖励要求,市工信局就企业名单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市工信局将资金拨付企业,六、其他说明(一)申报单位应规范财政资金申报及管理,附件:1.专项资金申报系统企业信息标准化表格2.2024年东莞市“促升规、稳在规”规上工业企业励项目申请表附件.docx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