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保税区组织人事部关于印发《天津港保税区滨城人才服务证重点人才评定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现将《天津港保税区滨城人才服务证重点人才评定办法》印发给你们,天津港保税区组织人事部2024年5月27日天津港保税区滨城人才服务证重点人才评定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用足用好人才自主认定政策,根据《滨城人才服务证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第三条重点人才认定条件:1.热爱中国,或达到《天津港保税区人才分类认定目录》C类及以上的(C类人才第7条所列除外)人才,于滨城人才服务证申报系统提交认定标准,由用人单位通过滨城人才服务证申报系统填报基本信息,上传《天津港保税区滨城人才服务证重点人才综合评分表》和相关佐证材料,对达到《天津港保税区人才分类认定目录》C类及以上的(C类人才第7条所列除外),保税区组织人事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发放滨城人才服务证金卡电子卡,8.按照规定可享受支持企业委托咨询服务机构开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服务的科技创新券“高企券”,由创新主体委托保税区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保管,第八条本办法由天津港保税区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附件:天津港保税区滨城人才服务证重点人才综合评分表(咨询电话:24896602)附件下载:附件:天津港保税区滨城人才服务证重点人才综合评分表.docx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注:天津港保税区政府网站(www.tjftz.gov.cn)所有政务信息均为受权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