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能力,按照《青海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方案(2022-2025年)》《青海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省知识产权局决定开展2024年度青海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在青海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三年以上,(二)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较强,设有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制定有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四)企业具有知识产权保护、预警和风险防控机制,二、申报材料(一)《青海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书》(附件1),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情况及今后2年知识产权工作目标,(三)相关证明材料,三、有关要求(一)申报企业须在8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件报送至邮箱qh6317332@163.com,(二)申报企业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取消申报资格,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青海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