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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本市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4-07-03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6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13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实施上海市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沪人社职〔2023〕281号)等要求,现就开展本市2024年度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经认定为本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的企业、职业院校纳入2024年度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范围,划分为以下两类:(一)未申请过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的单位,(二)2012-2020年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二、申报方向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应聚焦国家产业发展和民生领域需求,三、申报条件(一)新建项目申报条件新建项目申报单位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二)已建项目申报条件已建项目申报单位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原建设项目已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验收通过、考核评估通过,五、项目建设产出项目建设单位应积极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等级评价、技能竞赛、带徒传技、技能攻关、交流协作等活动,六、资金支持和监管(一)资金支持额度2024年度建设项目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通过的,(二)资金使用范围建设项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购置技能研修实训设备、完善培训基础设施、聘用指导教师、开发高技能人才培训课程、开展与教学有关的科研、评价活动等支出,(三)资金使用管理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会制度,(四)项目建设管理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接受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七、工作要求(一)申报单位须向属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加盖公章的《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含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经费管理实施细则)(详见附件2)、项目建设经费预算明细(详见附件3)以及符合本通知“申报条件”要求的相关佐证材料,(二)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推荐对象的申报材料、各区推荐报告(详见附件4)报送市就业促进中心,附件:1.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分类分档对照表2.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3.项目建设经费预算明细表4.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推荐报告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7月3日下载附件附件1: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分类分档对照表.doc附件2: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doc附件3:项目建设经费预算明细表.doc附件4: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推荐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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