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为做好2024年枣庄市科技创新工程(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项目负责人为承担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具备前期研究基础、科技研发团队、实(试)验仪器设备及生产场地条件,项目技术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具备申报项目研发的前期研究基础,申报单位在职研发人员不低于3人,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具备申报项目研发的前期研究基础,申报单位在职研发人员不低于3人,具有项目实施的资金筹措能力和规范的科研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三、申报要求1.每个项目负责人本年度限牵头或参与(除项目负责人外的前三位参与人员)申报1项枣庄市科技创新工程(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请及在研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项目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项目,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良好的科研诚信状况,附件:1.2024年枣庄市科技创新工程(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软科学).doc2.2024年枣庄市科技创新工程(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工业、农业应用技术及惠民公益技术).doc3.2024年枣庄市科技创新工程(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doc枣庄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