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对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的,给予其本人一定数额补贴,二、政策依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22〕258号),三、补贴标准计算补贴的社保缴费基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年公布的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就业补助资金补贴与失业保险补贴有重复的,四、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保补贴时的年龄为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五、申报所需材料1.自主创业证明材料,3.毕业证复印件(高校毕业生),4.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经永济市人社局就业促进股认定),7.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开通社保卡银行功能),六、办理时间2024年8月8日--2024年11月15日备注:劳动者社保缴纳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由劳动者自由选择向社保缴纳地或户籍地人社部门申领,附件:自主创业社保补贴申请表.xls办理地点:永济市就业服务中心一楼(永济市零工市场)联系电话:0359-8088187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