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县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大力提升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扎实推进2023—2024年度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请各乡(镇、街)结合实际严格按照《伊通满族自治县渔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办法》的规定,请于7月19日上午下班前将遴选出的本乡镇渔业科技示范主体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送至县水产技术推广站,地址:县农民科技教育中心五楼联系人:李响13944680816附件:1.伊通满族自治县渔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办法2.伊通满族自治县渔业科技示范主体申请表伊通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7月16日伊通满族自治县渔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办法为全面提升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的服务能力,加强渔业科技推广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的意见》(国发[2006]30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07]25号)要求,按照《2023年伊通满族自治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水产行业)项目实施方案》《2024年伊通满族自治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水产行业)项目实施方案》的具体安排,制定《伊通满族自治县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科技示范主体遴选办法》,近年来无违法生产经营事故,(二)具有水产健康养殖或稻渔综合种养技术3年以上涉渔经验,二、遴选程序(一)自愿申请,备注:申请主体需提供的资料1、伊通满族自治县渔业科技示范主体申请表,4、水域滩涂养殖许可证复印件(稻鱼综合种养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