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商务局、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应急局等部门和市管园区、各县(市、区)政府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开发区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各县(市、区)政府相应建立开发区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应急局,支持各县(市、区)政府制定开发区管委会和原工业园区收益分配原则,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应急局、自然资源局五、依法下放经济管理权限,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科技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八、加大多方支持力度,市、县(市、区)政府促进发展专项资金(基金)应按照有关规定向开发区倾斜,县(市、区)政府在体制机制创新、项目安排、用地用林、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支持开发区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对开发区内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和重点产业项目予以融资支持,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要结合开发区产业发展和企业用工需要加强技术技能人才培训,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工信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十一、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十三、制定开发区发展规划,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工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十四、强化招商引资,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工信局、科技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应急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工信局、科技局十七、做实开发区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