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川县天惠风新能源10MW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拟征收武川县大青山乡乌兰不浪村0.0340公顷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土地范围、位置征收土地位于武川县大青山乡乌兰不浪村,二、土地现状、面积拟征收土地权属涉及大青山乡乌兰不浪村,征收集体土地0.0340公顷(0.51亩),土地利用现状为:天然牧草地0.0340公顷(0.51亩),不涉及土地承包户,三、征收土地目的本次拟征收土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45条第二项规定,四、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2023年批准公布的自治区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成果(内政办发〔2023〕92号),五、安置方式该项目征收涉及村组集体,该项目征收土地不涉及社保安置农业人口,七、其他事项本公告期为2024年1月19日—2024年2月19日,到大青山乡乌兰不浪村委会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补偿登记期限为2024年2月20日—2024年3月1日,涉及被征地村组及相关权利人对该项目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可以向武川县自然资源局书面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特此公告武川县人民政府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