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标与原则1.目标:选取5家具备一定规模,并符合国兰种植和质量分级标准的企业,进一步推动我县兰花公用品牌标准化、体系化、规范化,提升我县兰花标准化水平,二、选取标准1.选取范围:企业拥有兰花种植基地,2.选取数量:从省、市、县农业龙头企业和其他企业(含普通企业、兰花种植户、合作社等经营主体中)选取5家,即省级农业龙头企业1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1家,县级农业龙头企业1家,三、选取流程1.申请阶段:公开征集有意向参与标准化试点的企业,对应附件2自评表打分项提供证明材料③其他企业提交附件1、3,确定最终的标准化试点企业,其中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县级农业龙头企业分别取评分排名第1位,2.为标准化试点企业开展标准化工作提供一定量的花盆,附件:1.标准化试点申请表.docx2.标准化试点自评表(龙头企业).docx3.标准化试点自评表(其他企业).docx广东省(韶关)粤台农业合作试验区翁源核心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