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4〕726号)文件的精神,本次下达我区的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为3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我区省标杆农民专业合作社2个,每个10万元,支持省标杆家庭农场2个,每个5万元,支持符合条件的标杆农民专业合作社、标杆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务实组织基础、提高运营质量、强化服务带动能力等方面,经各镇(街道)推荐申报、专家评审等程序,遴选我区2家标杆农民合作社和2家标杆家庭农场承担我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分别为汕头市澄海区雅信狮头鹅专业合作社、汕头市澄海区福利农机种养专业合作社、汕头市澄海区楷丰种养农场、汕头市澄海区意青家庭农场(见附表),计划安排每个农民合作社10万元,家庭农场5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疑问异议可电话咨询:0754-85878291附件: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计划安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