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大学生就业实践工作,二、申报条件(一)重视大学生就业实践工作,能提供开展见习工作的经费和相应物质保障,提供的见习岗位适合大学生的专业特点和能力水平,须将申报材料送所属镇(街道)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所,区人社局对申报材料复核通过后,进行实地走访评估,通知申报企业在浙江政务网进行“就业见习基地认定”事项申报,(二)《鄞州区大学生就业实践示范基地申报表》一式一份(附件1),(三)《就业见习岗位认定申请表》一式一份(附件2),(五)近3年开展就业实践工作总结一份,见习生活补助发放表(需提供银行发放凭证)、见习后留用的大学生参保名册等相关佐证材料(仅需提供具有代表性的某一个月即可),五、其他各镇(街道)服务所要做好本辖区企业接收大学生见习就业情况的排摸,企业应在9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上传至指定邮箱(247395764@qq.com),附件:附件一:鄞州区大学生就业实践示范基地申报表.doc附件二:就业见习岗位认定申请表.doc附件三:见习人员接收备案表.doc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