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名创业导师每年至少指导服务在孵企业2次,主要负责人和运营团队应具备运营管理和服务大众创新创业的专业能力,办公场地、工位和公共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众创空间总面积的75%,4.与众创空间签署入驻协议的创业团队和入驻企业不少于20家,每年由创业团队新注册企业数量不少于5家,创业团队在众创空间内培育时间不超过6个月,种子资金须投资众创空间内的创业团队、入驻企业3个以上(含3个),每名创业导师每年至少指导服务创业团队、入驻企业2次,二、一票否决指标(一)科技企业孵化器1.在孵企业数量:在孵企业不少于15家(专业孵化器的在孵企业不少于10家)2.孵化面积:孵化场地使用面积达5000平方米以上(专业孵化器达3000平方米以上),2023年1月至2024年7月种子资金投资在孵企业不少于1个,2023年7月至2024年7月(或2023年1-12月)种子资金须投资众创空间内的创客团队、科技型初创企业3个以上(含3个),3.组建团队和企业:与众创空间签署入驻协议的创业团队和入驻企业之和不少于20家且入驻企业数量不少于2/3,2023年7月至2024年7月(或2023年1-12月)由创业团队新注册企业数量不少于5家,迁入时注册时间不超过6个月,企业注册资金不超过300万元,2023年7月至2024年7月(或2023年1-12月)种子资金投资众创空间内的创客团队、科技型初创企业3个以上(含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