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以下对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经调查,贷款对象已按时还本付息,根据《关于印发<温州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温人社发〔2022〕8号)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期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4日,公示举报电话:0577-88530241序号贷款对象贷款期限贷款金额贴息金额1金雅一年45万元20020元2叶先涛一年30万元13950元3刘素冰一年20万元9100元4庄芬弟一年20万元1610.17元5温州垚犇车业有限公司一年100万元20000元6温州云汉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一年60万元21300元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