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浙江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农种发〔2024〕8号)、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87号)和《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4〕44号)、《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农水〔2024〕98号)等文件精神,经镇街道动员、自愿申报,农水局局党组研究拟将胡晨宇等15个经营主体列为2024年粮油规模单产提升行动的主体,为确保单产提升行动项目的公正、公开、透明,现对拟列入的主体进行公示,一、公示时间2024年8月12日~8月20日,公示期7个工作日,二、公示内容《嘉兴市南湖区2024年粮油规模主体单产提升拟实施汇总表》三、举报联系如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反映至区农业农村局,并签署实名,以便核查,电话:0573-82838494附件:嘉兴市南湖区2024年粮油规模主体单产提升拟实施汇总表.xls嘉兴市南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