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标准化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甬市监标〔2024〕166号)规定,经项目申报、初审、审核等程序,现对2023年度宁波市标准化拟补助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9日,公示期限内,如对补助项目有异议,请以实名、书面形式递交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异议者应提供联系电话,单位须加盖公章,联系电话:89189785、98189797、89189784电子邮箱:nbsjbzh@163.com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69号附件:1.2023年度市工业标准化项目拟补助资金分配表.xls2.2023年度市非工业标准化项目拟补助资金分配表.xls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