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学生资助(中高职)补助经费中央、省级和市级直达资金的通知长财教指〔2024〕835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中央和省级直达资金的通知》(吉财教指〔2024〕269号),按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21〕310号)、《吉林省学生资助管理办法》(吉财教〔2022〕1196号)要求,现下达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中央、省级和市级直达资金-1270.86万元,用于落实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各地教育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严格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教育部门中职学校列“2050302中等职业教育”,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免学费补助资金事业单位列“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列“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免学费补助资金列“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教育部门中职学校列“2050302中等职业教育”,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2助学金”,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0308助学金”,要严格按照《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21〕310号)和《财政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办教〔2021〕72号)等文件要求,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加强对该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各有关学校、区财政和教育部门要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附件:1.2024年学生资助(中高职)补助经费中央、省级和市级直达资金明细表2.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区域绩效目标表长春市财政局2024年7月30日文档附件:835教指-1.pdf835教指-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