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以及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小组办公室《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启动2024年度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详见:https://kw.beijing.gov.cn/art/2024/5/20/art_2418_4700.html二、认定进度安排按照《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启动2024年度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四、认定申报及受理按照《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有关要求,并上传知识产权证书(未选择告知承诺制企业需上传)、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等文件(电子版),应报送《认定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和《工作指引》第二条第(三)款要求的书面材料,电子版材料:1.《受理信息汇总表》(附件1)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申报材料提交地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大街53号怀柔科学城创新小镇H楼2层203材料集中受理时间段:2024年第三批申报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30日,61642796系统使用问题咨询:88659000(技术支持)、88656315(信息变更)、88656304/6305(高企知识产权申诉)五、年度报告、更名及账号信息找回(一)年度报告按照《认定办法》第十三条、《工作指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应在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提交《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需注意变更原因等内容应填写齐全),并提供以下材料:1.名称变更申请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打印并加盖公章),(三)信息找回企业如遗失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的用户名、密码,选择符合以下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2.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4.中介机构的信息可以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官方网站或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信息服务平台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方网站等渠道查询,(三)其他怀柔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从未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从事相关的培训、代理申报等活动,附件1:怀柔区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受理信息汇总表附件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材料申报告知书附件3:企业申报常见问题清单怀柔区科学技术委员会2024年8月9日附件:附件1: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受理信息汇总表附件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材料申报告知书附件3:企业申报常见问题清单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