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陕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陕科发〔2022〕4号)相关规定,决定对2021年批复组建的陕西省“四主体一联合”校企联合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集中进行验收,二、组织实施验收工作由科技厅组织实施,三、验收程序(一)提交验收申请验收范围内的研究中心需登陆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ywgl.sstrc.com)填写验收申请,程序如下:1.按系统要求在线补填研究中心组建申请书和合同书,2.通过审核后在线填写验收申请,根据陕西省“四主体一联合”校企联合研究中心项目验收报告提纲(附件2)编写中心建设运行报告,包括中心组建过程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上传至系统(填报说明见附件3),提交审核后生成验收申请书,(二)现场验收完成材料提交并通过审核的,由科技厅组织专家组对研究中心的基础条件、研发能力、校企合作成效等进行现场考察和综合评议,同时准备好组建申请书和任务书,逾期未提交的工程中心,将根据《陕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科技评估中心联系人:白文博029-85240130附件:1.陕西省“四主体一联合”校企联合研究中心验收清单.pdf2.陕西省“四主体一联合”校企联合研究中心验收报告提纲.pdf3.陕西省“四主体一联合”校企联合研究中心验收申请填报说明.pdf陕西省科学技术厅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