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申请人:《宝安区人力资源局贯彻落实〈宝安区关于实施“卓越工程师计划”的若干措施〉操作规程》(深宝人〔2023〕47号)有效期限至2024年6月30日届满,根据宝安区人才工作部署,结合前期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宝安区人力资源局贯彻落实〈宝安区关于实施“卓越工程师计划”的若干措施〉操作规程》(2024年修订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2024年7月26日附件:1.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印发《宝安区人力资源局贯彻落实〈宝安区关于实施“卓越工程师计划”的若干措施〉操作规程》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