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州区财政局、教育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中职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桂财教〔2024〕42号)精神,及时将各类学生资助经费拨付所属学校,由学校将对应资金列入学校预算统筹管理使用,三、城区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严格规范学生学籍管理,城区财政部门将直达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应在预算指标文件、信息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标,五、城区财政部门要会同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审计、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加强对资助资金落实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杜绝通过虚报学生数套取补助资金以及挤占、挪用、滞留经费等行为的发生,确保资金安全规范管理使用,督促学校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自治区各类学生资助管理政策,六、城区有关部门和学校要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有关要求,强化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附件:1.2024年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院校)学生资助资金(免学费及奖助学金)分配表2.2024年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资金绩效目标表(免学费)3.2024年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资金绩效目标表(奖助学金)河池市财政局河池市教育局2024年6月27日(此件公开发布)文件下载:河池市财政局河池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中职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河财教〔2024〕30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