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3〕75号)、《国家创业担保贷款广西实施管理办法》(南宁银发〔2017〕325号)、《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创业担保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南宁银发〔2020〕286号)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县按规定程序审核了袁建立的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事项,为了使此项工作做到公正化、公开化、公平化,同时便于接受群众监督,现就创业担保贷款申请的事项公示如下,公示期为5天,即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20日,如有虚报、套取等情况,请以实名向大化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举报电话:0778-5872926,附件:大化瑶族自治县2024年5月大化国家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公示名单(第二批)大化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5月16日文件下载:大化瑶族自治县2024年5月大化国家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公示名单(第二批).xlsx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