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化工园区扩区管理办法(试行)》(鲁政办字〔2022〕118号)规定,现将蓬莱化工产业园扩区调区情况公示如下:蓬莱化工产业园扩区调区后总面积为11.21平方公里,四至范围调整为东至栾松路、西至蓬莱边界、南至规划建设复兴路、北至国道G228,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反馈省化工专项行动办,个人反映请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映请加盖公章,公示期:2024年8月12日—8月16日联系电话:0531—51782871电子邮箱:hgcysjz@shandong.cn省化工专项行动办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