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应包含资金名称、业务主管部门、设立年限、资金规模、绩效目标、主要用途等,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分配、执行、公开等实行全过程管理,(五)负责对归口专项资金及实施项目进行绩效管理,(七)配合业务主管部门对专项资金及实施项目进行绩效管理,第十条审计主管部门负责对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应由业务主管部门首先向财政主管部门报送相关资料,第四章项目管理第十六条业务主管部门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和政策“一键兑”平台,第十七条业务主管部门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策文件和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申报单位应按照有关条件和要求申报专项资金:(一)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申报通知规定的支持对象、用途范围、申报条件等,第十九条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专项资金的项目审核,第五章编制和执行第二十一条应按照下列程序和要求早编细编专项资金预算:(一)财政主管部门根据财力测算、预算绩效与执行情况、支出需求等,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归口管理的专项资金管理信息公开,第六章绩效与监督检查第二十九条财政主管部门应配合业务主管部门建立健全专项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第三十条财政主管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第七章附则第三十六条业务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应依据本管理办法制定完善各专项资金的政策文件和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