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拟对洞头区共同富裕建设工程(一期)-古渔村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海域使用权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2024年7月25日起),如对本公示有异议或申请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书面提出,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地址:温州市洞头区行政服务中心电话:0577-63360218邮编:325700项目名称用海人用海位置用海类型用海方式用海面积拟用海期限韭菜岙沙滩景区配套工程温州市洞头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位于温州市洞头区半屏岛西北侧海域旅游娱乐用海—旅游基础设施用海旅游基础设施用海/透水构筑物0.1420公顷5年旅游基础设施用海/港池用海0.2415公顷特此公示韭菜岙沙滩进去配套工程用海公示.pdf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