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一)项目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和要求:1.区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科研单位(法人),项目牵头单位应承担主要科研任务并具有相应的能力,6.每个项目的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应对申请人与参与人资格、研究能力、科研诚信,区外科研机构不能作为项目申报单位,(三)申报的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和要求:1.符合国家、自治区、拉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及相关政策要求,研究的项目对拉萨经济社会发展有促进作用;2.申报的项目当年未获得市财政其他专项资金资助;3.申报的项目未获得过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的支持;4.申报的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2.推荐单位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填写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由本单位或本单位科研主管部门负责推荐,4.同一个申报单位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推荐,5.各推荐单位应从申报单位的科研能力与制度健全情况,申请人与参与人资格、研究能力、科研诚信,请各单位严格按规定时限完成申报推荐工作,(二)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实行归口管理,0891-6320752附件:1.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2.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推荐汇总表3.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专用项目申报书(模板)拉萨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