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1.补助对象对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本县行政区内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的应届困难毕业生(含低保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脱贫人口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困难残疾人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毕业生),2.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3.补贴期限2024年12月31日前4.咨询方式兴国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0797-5307013二、高校毕业生就业生活补贴1.补助对象毕业离校5年内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2.补贴标准按博士、硕士、本科、大专学历分别给予不高于20000元、10000元、5000元、3000元的就业生活补贴,3.补贴期限2024年12月31日前4.咨询方式兴国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0797-5307013三、就业见习补贴1.补助对象对吸纳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就业见习,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2.补贴标准补贴包括见习岗位补贴和见习综合保险补贴,见习岗位补贴为最低工资标准的80%(2024年4月1日开始执行),3.咨询方式兴国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0797-5307013四、小微企业和家庭服务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1.补助对象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小微企业和家庭服务企业,2.补贴标准按每人每年4000元的补贴标准,缴费不足1年的按4000元/12个月×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3.咨询方式兴国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0797-5307013信息来源:县就业中心信息制作:李坷芯审核校准:蔡彦平责任编辑:刘嘉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