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援疆指挥部关于印发<山东省援疆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援疆指〔2024〕4号)精神,为做好东营市援疆2023年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实施工作,一、资金来源及扶持方式(一)资金来源:拟申请使用2023年度山东援疆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具体额度根据2023年度企业投资、带动就业、贷款利息等情况评审研究后确定,扶持资金比例不超过鲁援疆指〔2024〕4号文件规定的比例和限额,扶持资金比例不超过鲁援疆指〔2024〕4号文件规定的比例和限额,在不超过鲁援疆指〔2024〕4号文件规定的比例和限额范围内,(三)贷款贴息对企业2023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使用银行贷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县工信局根据鲁援疆指〔2024〕4号文件和本细则要求,制定《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的通知》,并提供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报告(按照需提供材料的明细和样式,县工信局根据鲁援疆指〔2024〕4号文件、本细则及评审意见,拟定《东营市援疆2023年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安排方案(上报稿)》,东营援疆指挥部与县政府将扶持资金安排意见、项目材料联合报山东援疆指挥部备案,山东援疆指挥部将产业发展扶持资金拨付至东营援疆指挥部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