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满足清溪镇广大人民群众申请办理公证、法律援助业务的需求,在镇委、镇政府的领导与市司法局以及市东部公证处的指导支持下,将在清溪镇设立“东部公证处清溪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办理时间:2024年8月12日起受理公证、法律援助业务,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小程序)“i莞家”线上预约或通过现场自助终端取号办理,二、业务受理范围:(一)解答包括公证业务在内的法律咨询,(二)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办理国内的民事、经济等公证法律服务,(三)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法律援助,三、办理地址:东莞市清溪镇政务服务中心2号办事大厅(清溪大道11号),四、咨询电话:0769-87731596,东莞市司法局清溪分局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