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邀请第三方机构开展房地产资产价值评估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房地产资产价值评估工作二、项目征集的起始日期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14日(共5个工作日)三、响应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一)项目承担单位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3.对越秀区德政中路里仁坊11号201房产(面积73.2平方米)市场价值进行资产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二)交付成果及时限交付成果:分别出具4处房产(合同权益)资产价值评估报告,(三)验收方式受托单位受托方按要求完成工作,分单位提交资产价值评估报告,(四)参与项目需提交的材料有意参与项目的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1.单位情况简介(含人员队伍、成功案例等单位实力相关情况及联系方式),4.单位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5.单位开展房地产资产价值评估相关工作经验证明(以项目合同为准,9.经营信用相关佐证材料(“信用中国”网站对申报单位的信用查询记录),封面请注明“房地产资产价值评估工作”报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