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相关企业: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就业见习工作,积极落实就业见习政策,鼓励企业吸纳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岁至24岁失业青年参与见习,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社〔2018〕8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人社规〔2019〕6号)及《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郑政〔2020〕17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申请2024年度第二批就业见习补贴通知如下:一、申请时间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8月15日二、申请要求(一)申请对象见习期满后仍处于有效期内的经开区就业见习基地,(二)补贴对象参加就业见习3个月(含)以上,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中专中职毕业生及16至24岁失业青年,见习期低于3个月的不拨付见习补贴,2、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就业见习协议书,3、郑州经开区就业见习人员情况汇总表;4、见习人员毕业证、身份证,8、留用见习人员的见习单位,2、已经享受过补贴的见习人员,单位不得重复申请补贴,3、提交的补贴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