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领对象(一)在我市登记注册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含申请认定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创新平台,(二)经过登记注册并在“四川省科技创新券管理服务平台”登记备案,为我市创新主体提供检验检测、科技咨询、专利代理、设计研发、技术转移中介服务、科技评价评估及科研设备设施共享等科技服务的机构二、支持内容(一)购买检验检测、科技咨询、专利代理、研发设计、技术转移中介服务、科技评估评价及科研设施设备共享等科技服务,经广元市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技术开发,(四)为广元市创新主体提供科技服务且质量评价优良的科技服务机构,三、申领要求(一)申领流程1.创新券申请、发放、使用等工作均在“四川省科技创新券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创新券平台”)上进行,3.科技服务机构登录省级创新券平台注册备案,完成相关科技服务后可申请兑付,服务机构须对所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属于技术交易(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创新活动,还需提交技术合同登记部门出具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5.服务机构还须提供相关科技服务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三)兑付要求1.创新主体和服务机构本年最高可申领创新券额度为10万元,3.科技创新券申领兑付期限为创新主体和服务机构在完成服务或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五、材料报送完成科技创新券在线申领并通过审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