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全国财会监督专项行动统一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4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4﹞10号)和《安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安财监﹝2024﹞7号)要求,决定开展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专项检查,为提高工作效能,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检查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一、检查名单紫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紫阳县红十字会、紫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紫阳县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二、检查依据及重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法律规章实施检查,主要检查单位内控制度建设、财税法规执行、行业会计制度执行、会计基础、会计核算、“三公经费”、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债务风险防控等方面内容,本次检查以各单位2023年度的相关财务资料为主,必要时可延伸到以前年度,三、检查时间本次检查自2024年7月1日开始,至2024年8月30日结束,紫阳县财政局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