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征收范围拟征收土地位于惠农区红果子镇五渠村,二、征地项目审批情况拟征收土地用于宁夏中利中晖新能源20MWp“渔光互补”分布式并网发电站项目,审批机关:石嘴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文号:宁石发改备案〔2015〕23号审批时间:2015年7月24日审批用途:新建宁夏中利中晖新能源20MWp“渔光互补”分布式光伏并网发电站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1.土地权属:本次拟征收红果子镇五渠村集体土地(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2.土地面积:0.2062公顷(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四、征地补偿、青苗及附着物补偿标准1.征地补偿按照《惠农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惠农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惠政规发〔2021〕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2.青苗、附着物补偿按照《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实施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石政办通〔2023〕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五、安置政策项目征收范围内如涉及安置,依据惠农区相关政策规定予以安置,按照《惠农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惠农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惠政规发〔2021〕2号)文件给予货币补偿,六、告知期限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26日(10个工作日),将组织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青苗、附着物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进行调查确认,拟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其青苗、地上附着物所有人应予以配合,对土地或青苗、地上附着物权属有争议的,4.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惠农区人民政府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