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拟向下列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发放失业保险待遇,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01月05日至2024年01月11日),如对人员身份或待遇期间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或电话举报,对举报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将取消其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名单附后),联系电话:0832-2279387、0832-2279610序号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地址领取标准(元/月)享受月数待遇开始时间待遇终止时间项目名称1吉方文5110211973******19男椑木镇长丰村2组1773.00242024年01月2025年12月过境高速合计1人24内江市东兴区就业服务中心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