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高明区区级储备粮油管理工作,根据《佛山市高明区区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明府办〔2020〕19号)工作要求,向社会公开遴选区级储备油代储企业(详见《关于申报高明区区级储备油代储资格企业的通知》,网址:http://www.gaoming.gov.cn/gzjg/zfgzbm/qfzghtjj/tzgg_1105274/content/post_6023682.html),截至2024年6月25日,申报我区区级储备油代储资格的企业有1家,经高明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佛山市健华粮油有限公司符合我区区级储备油代储资格,区级储备油代储资格条件确认有效期为3年,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7月11日-2024年7月17日,如有异议,请与佛山市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高明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联系,联系电话为0757-88881239,佛山市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