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人社局《关于申请青年人才引才补贴的通知》要求,现就青年人才引才补贴申请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范围和条件(一)申请范围:新引进全职工作博士研究生(下称新引进博士)税务登记为任城区的各类企业,(二)申请条件:新引进博士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日期为2020年6月15日至2022年9月30日,用人单位按规定为新引进博士缴纳社会保险,二、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新引进博士,由用人单位收取新引进博士本人学历证书、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对审核结果负责,通过济宁市人才服务中心在线申报平台(http://60.211.225.16:8081/)按格式要求上传申请材料,对已享受青年人才引才补贴的人员,引才补贴申请月数计算截至2023年4月,并拟定“青年人才(博士)引才补贴拟发放名单”,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引才补贴发放到用人单位,(二)引才补贴申请主体为用人单位,将取消用人单位申请引才补贴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