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转发的《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纳入评估实施细则><河北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纳入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秦医保规〔2023〕49号)等规定,经对申请单位初审(申报受理)、实地核查、综合评估等程序,拟将秦皇岛山海关区康源医药销售有限公司纳入山海关区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定点医药机构,现予公示,接受监督,一、公示时间:2024年7月26日至8月1日(共7天)二、受理单位:山海关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三、受理电话:5137702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中心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单位或个人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以便核实情况,我中心对有关单位或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照相关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进行核实处理,山海关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24年7月26日。